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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残工委〔20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扶贫办,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广电厅(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2013年5月19日是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快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组织开展好此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在全社会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我国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同时也应看到,由于受残疾影响、教育程度偏低等原因,大多数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农村近30%的残疾人仍生活在国家贫困线以下。残疾人仍是全国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重、扶持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的特困群体。因此,确定本次助残日主题为帮扶贫困残疾人,目的是要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残疾人贫困问题的关注。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各级政府和全社会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缓解并逐步消除残疾人绝对贫困现象,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本次助残日活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好助残日的各项活动。
  一、主题
  帮扶贫困残疾人。

  二、活动措施
  (一)各地区要及时召开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会议,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帮扶贫困残疾人工作,部署全国助残日活动。
  (二)各地区扶贫部门要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纳入总体扶贫开发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优先配置资源。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贫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三)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注意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切实做好有劳动需求和劳动能力残疾人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促进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要抓好贫困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相关扶助政策的落实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廉租房等项目过程中,要优先安排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
  (四)各地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问题。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服务网络力量,在病患治疗、辅助器具、身心康复等方面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服务。
  (五)各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人民团体、基层党组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广泛开展针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帮、包、带、扶”结对活动,围绕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实际,采取个性化帮扶措施,为其解决实际困难。
  (六)各地区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深入贫困残疾人家庭、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等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和走访慰问活动,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号召全社会爱心助残。
  (七)各地区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要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开展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八)各级残联要做好助残日活动的统筹和协调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助残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各专门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各种互助活动,在扶贫信息、扶贫项目等方面对贫困残疾人给予更大的帮助。
  (九)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组织开展面向贫困残疾人的各类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贫困残疾人劳动能力和就业技能,为就业和参加生产劳动创造条件。 
  三、活动宣传
  (一)各地区党委宣传部要将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总体计划之中,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二)中央及各地区新闻单位要紧紧围绕助残日主题,大力宣传各级政府为帮扶贫困残疾人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而采取的优惠政策和有力措施,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在全社会掀起与残疾人共建小康社会的热潮。
  (三)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网站、公益广告、公共橱窗、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宣传全国助残日主题,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 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国务院残工委 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解放军总政治部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
  2.帮扶贫困残疾人,携手建成小康社会
  3.关注贫困残疾人,携手共建小康社会
  4.携手共进,共奔小康
  5.扶残助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6.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7.扶残助残,有你有我
  8.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残疾人权益
  9.帮扶贫困残疾人,共享社会关爱阳光
  10.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11.特殊的群体,特别的关爱
  12.关心贫困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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